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卤阻燃可再生聚酯产业化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卤阻燃可再生聚酯产业化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无卤阻燃可再生聚酯产业化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磨家镇河北平武工业园现有厂区内,不新征用地。

    建设内容和规模: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无卤阻燃可再生聚酯产业化开发项目,形成新增年产无卤阻燃可再生聚酯复合材料1万吨的能力,外购废旧塑料以及新料,通过添加助剂后,对塑料的耐韧性、耐冲击强度、耐热性、耐老化型等性质进行增强,能够大幅度的提升废旧塑料再生料的价值,实现增值。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无卤阻燃可再生聚酯10000吨、聚芳醚类改性复合材料1000t,高导热LED用高分子复合材料9000t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依然维持在20000t/a,项目不涉及塑料分选及清洗工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不新增建筑物,仅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和装修,以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载车辆尾气、装修废气、建材堆场及道路产生的少量扬尘,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周期较短,在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以及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颗粒塑料破碎、均料、混料产生的粉尘,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通过预测,本项目废气中各污染物小时均值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不会对敏感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水环真空泵废水和循环冷却水池排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12.5m3/d,排入厂区内现有的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涪江。本项目位于永兴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就水质、水量而言,本项目污水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不会改变最终受纳水体水质,最对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各类防渗区域均按照防渗技术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类比其他同类项目,本项目拟依托和采取的地下水防渗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定期调试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中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直接返回前端工序进行重新造粒,其他一般废物均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棉布,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环真空泵废水处理池浮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环评要求在投产之前,需与相应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外委处置协议,确保各类危废均由相关危废单位妥善清运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风险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通过物质危险性识别、生物安全危险性识别、环境风险事故分析,本次评价分别从储存风险、运输风险、火灾爆炸风险、消防安全、环保设施等方面提出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

    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额26万元人民币,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24%。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结果表明: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水、地下水污染防治、废气、噪声治理方案采用的都是一些通用、成熟和有效的方法;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能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0.5t/d,均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总量为12.5t/d。

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厂区卫生间污水,依托厂区内已设置预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现有的预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氨氮和磷酸盐浓度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其余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管网,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最终排入涪江。

    (2)地下水:地下水污染物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沉淀池、水环真空泵废水处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分别属于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按照其防渗技术要求设置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以及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颗粒塑料破碎、均料、混料产生的粉尘。

    产线造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真空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再经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机头处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再经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再经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大颗粒塑料破碎、均料、混料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处理后废气污染物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4)噪声:产噪设备主要为厂房内的生产设备等,厂区内现有的设备已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而针对新增的设备拟采取同样的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两类。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废物返回前端工序进行重新造粒、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通过采取与之配套的环保措施,治理方案可行,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

    (2) 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 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3)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总
    联系电话:0816-2209372
    电子邮件:hjjstone@163.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4390565

    电子邮件:469385063@qq.com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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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材料PC项目(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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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参意见表

 

 

2020年1月21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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